河南鋼鐵行業(yè)大氣污染防治標準
2019-04-13
治理目標:2019年年底前,全省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(yè)完成提標治理。
1、燒結(球團)煙氣的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、35、50毫克/立方米;熱風爐煙氣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、50、150毫克/立方米;軋鋼工序煙氣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、50、80毫克/立方米;其他生產工序分別不高于10、50、200毫克/立方米。
2.高爐煤氣實施精脫硫改造,煤氣中硫化氫濃度小于20毫克/立方米。
3.所有氨法脫硝、氨法脫硫的氨逃逸濃度小于8毫克/立方米。
4.涉及排放VOCs的工段和設備,治理措施和有組織排放標準要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堅辦《關于全省開展工業(yè)企業(yè)揮發(fā)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》(豫環(huán)攻堅辦〔2017〕162號)文件執(zhí)行。